买了房子就会涉及到很多证件,比如有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产证,这两个证件的意义非常重大。不动产登记证明由谁来保管?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谁保管
1、不动产登记证明由产权人来保管。如果想要办理房产抵押的贷款手续,需要产权人与银行签订合同,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给银行,这时候由银行来保管。
2、最后贷款人需要每月按时还款,等到贷款还清了之后,会将不动产登记证书归还给你,再带上证书,还有个人的身份证件到房管局拿到房产证,才能够将房子解押出来,你才是这套房子真正的主人。
3、我们在保管不动产权证书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如果丢失了,会引来一系列的麻烦。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用
1、房地产交易的时候,会涉及到不动产登记,而办理这个证件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不过很多人对于它的作用却了解甚少。有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就能够规范房屋的经济行为,因为它是由工作人员开展具体登记的工作,明确了具体的标准。
2、进行了不动产登记,能够有效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性,起到了保护的作用,同时能够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区别
一个是证书,它是由权利人所持有的,而不动产权证明是一个证件,也就是他向权证,用于证明这种抵押权或者预告登记。由登记机构持有,后期如果想要在银行申请贷款,需要向银行出具这个证明文件,才能够方便银行贷款。
以上内容介绍的就是关于不动产登记证的相关问题,一般都是由购房者,也就是权利人自己保管,保管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出现遗漏的问题。
1、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是房产证。
2、房产证又称不动产权证。内页: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3、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的。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