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各自名下的房产闹得不可开交,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子,通过贷款的方式,婚后共同还贷,离婚的时候应该如何分配?
一、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
1、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方案。如果两个人不想要这套房子的产权,可以将这套房子卖掉,因为两个人都参与了共同还贷,拿出相关的证据,看一下谁还的多,按照一定的比例,将这套房子的钱进行分割。
2、如果一方想要拿到房产证,因为另外一方也参与了还贷,对于另外一方,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折合现金。夫妻双方首先需要先共同协商,再写一份协议之后,就会按照这份协议进行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分配。
二、婚后如何证明是独立还贷的
1、关于这个问题,如果是个人独立还贷,另外一方没有参与还房贷,结婚之前做一下婚前财产公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没有拿到房产证可以带上购房的合同以及发票,在公证员面前做一下财产公证的手续。
2、如果是婚后个人还房贷,需要出具还贷的凭证,发票,通过哪家银行,通过个人的账户,就能够保护好自己的经济财产,避免离婚的时候因为分配不均匀,导致一些纠纷。
3、由此可见,如果想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做财产公证还是非常有必要的,最起码发生纠纷的时候,会以协议说话。
小编总结: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但是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的时候可以按照以上的两种方案来分配。最重要的是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一方愿意妥协,能够避免很多纠纷。
1、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的房款,婚后才办理的房屋产权证,那么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婚前一方付的房款,那么婚后还是属于付款一方的。
2、【法律依据】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5、(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6、(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7、(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8、(五)别的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9、当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10、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婚前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配,为一方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4、(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5、(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6、(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7、(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话,房产归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剩余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债务,夫妻共同还款的部分及房产增值的部分应由产权登记方补偿给另一方。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