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日渐深入,许多老房子已被纳入了拆迁的范围里面,但是大部分人对拆迁的了解并不是很多,我们必须对其有一个大概的认知才可以更好的进行处理,那么私房动迁和户口的关系是什么呢?
一、私房动迁和户口的关系是什么呢
这具体要看各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些地方拆迁安置是依照自家户口里的常住人口数量,有些是依照人平均占有的面积和金额来发放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即此时只要是户口本上面的人都能够取得相应的安置房补偿以及补偿费用。
二、购买动迁房的注意点有哪些
1、动迁房和其余房产一样也必须做过户手续,因此交易两方必须约定好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点,而且在买卖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查看回迁房有没有房产证,否则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2、业主只持有回迁书没有房产证,那么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因为这种房子是不可以进行过户和改名的,所以要优先选购有房产证的房屋,这样才能够进行过户和改名,让房子真正属于购房者。
3、购买回迁房时业主通常需要收取相应的金额,通常为总金额的8到9成,而且买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等所有的过户手续完成之后再交尾款,交定金时一定要签署相应的合同,因为拆迁房不能够确保过户的具体时间,这样能够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有关私房动迁和户口的关系,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看出,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自身的实际情况,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动迁是按户口分房,拆迁分房是按户口本的数量分,也要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分。如果房屋是城市房屋拆迁人必须提供不少于原住房的安置房,也可以选择货币化补偿。如果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如农民自建房、农村祖传房)之类的,如是常住的,也必须提供给你一定标准的安置房。
有户口也不一定分得动迁款。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1、有户口也不一定分得动迁款。
2、按照法律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及共同居住人共有。
3、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4、法律依据:
5、《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6、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