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已经有很多人享受到了公租房,但是也会有很多的居住问题,那公租房遇到问题需要投诉该找哪个部门?公租房该如何申请呢?
公租房投诉找哪个部门
找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一般房屋出租都不会说违反了什么法律,几乎都是被定性为规定性的违反,而管理房屋出租的部门是城市房管局,而此类房型又有和普通租房不一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即是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租房该如何申请呢
第一、提出申请。
第二、申领表格。
第三、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第四、受理申请:相关部门或所在单位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审核通过的,应该及时记录,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合格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单位应该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申请人更正材料,并且及时补交。
第五、初审,受理单位会自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轮审核,首轮审核主要是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在本辖区居住,且本单位工作,最后结果也会在相应的地方公告,公示期为一个星期,最后没有人提出异议后,首轮审核的结果上报。
第六、复审,第二轮审核,同样是为期一个星期的审核,审核结束后会及时通知合格的申请人。
第七、终审,市住建局进行终审。最后审核的合格的,会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为期为10天的公示期,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最后默认为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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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2、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租住在居住满5年后,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具体的可以咨询公租房管理部门。因为各地的规定和各地的规定是有所差异的。
3、【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4、(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5、(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6、(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7、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1、公租房能买卖,公租房是国家推出的一种保障性住房,解决了很多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承租人租满5年以后经过政府的批准是可以出售的,也可以申请购买。
2、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