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涉及到了工龄买房的问题,什么是工龄买房?如果是通过工龄买房,这样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在结婚之后所购买的房子,就算是夫妻的共同所有,这在婚姻法也是有相关的规定,另外就是双方的工资、奖金,包括因为生产所带来的收益,这里面就包括了单位按照工龄所分的福利房,也属于夫妻的共同所有。
2、以后如果离婚了,双方对于这套房子有平等的处置权,房子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不过如果这套房子是在结婚之前所购买,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就不能够算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了,只能算个人的房子。
3、工龄买房也算是国家对于职工买房子的一个政策性的补贴,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就是夫妻的共同房子。
4、单位如果帮员工缴纳了社保,就会有工龄,但是工龄买房按照国家的规定,基本上只能够使用一次,工龄的管理在社保局,如果缴纳了15年,就能够领取养老金。
二、什么是工龄买房
1、现在很多城市的房价一升再升,很多人已经负担不起这么高的房价,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有一种叫做工龄买房,到了一家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会为员工缴纳五保,这时候员工在单位当中,如果连续工作没有出现辞职的问题,就会有连续的工龄,还有缴费的工龄
2、后期单位会有分房的行为,这时候你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那么分配房子的面积和价格也会不一样,所以这也是单位福利房的一种体现。单位给员工的一种福利,这时候可能就会按照工龄来判断。
小编总结:工龄买房,如果是在婚姻状况之下取得的房子,就是夫妻的共同房产。如果是在婚前由个人购买的,就不能够算是夫妻的房产了,这一点需要加以区分。
夫妻婚后买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