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财产一定要明确,这些都会涉及个人利益,那么老公写的放弃房子有效吗?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老公写的放弃房子有效吗
老公写的放弃房子是有效的,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走,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权,若是写的协议,最好是将协议盖章并公证,选择公证人的时候,要选择没有血缘关系的。
二、放弃房子的声明怎样写
1、首先要写上甲方乙方的名字,各自的身份证号码,房子的具体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2、协议里面同时需要写上房产证的编号,房产证上面的所有信息。
3、然后明确写上放弃房产的条例,如房产归乙方个人所有,甲方自愿放弃财产等等,若有贷款的情况下,若不需要甲方还款,也需要写在协议里面,这样才能够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4、甲方和乙方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再进行协调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签订协议的具体日期,若有个人章就盖章,若没有章那么按手指印也是可以的,协议需要一式两份,一方保管一份就可以了。
三、放弃房产公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首先需要准备的是放弃继承的声明书,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户口本。
2、若是继承的情况下进行公证,那么还需要准备好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居民身份证,若有配偶的情况下,需要配偶也在场,若是多个继承人,所有人都需要同意并签字。
1、婚后买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4、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财产均是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依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形:如果遗赠或增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老公去世了房子过户老婆名下,首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如果保证书是不附加人身性质的,且保证书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具有被胁迫、被欺诈的情形的,则保证书在离婚后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存在上述情形的保证书就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
3、《民法总则》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