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主要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需不需要办理公证呢?
一、房产继承遗嘱需要公证吗
1、并不需要进行公证,而且我国的法律也没有强制要求房产遗嘱公证。如果死者在生前并没有留下任何的遗嘱,那么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了。
2、如果死者在身前立了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来办理房产过户。另外如果想要更好的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办理房产继承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二、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
1、需要先到当地的公证处提交申请,并且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遗嘱的草稿、户口本等等。
2、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且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清楚之后,如果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就会出具遗嘱的公证书。
整个办理的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如果想要更好的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也是可以进行遗嘱公证的。
三、房屋过户的方式
房屋过户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买卖、赠予以及继承。
1、通过买卖的方式来办理过户是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的,而且买卖双方也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才可以办理过户的手续。
2、通过赠予的方式来办理过户也是需要签订赠与合同的,签订好了之后,双方也需要缴纳一部分的税费,但不需要缴纳全部的税费。
3、通过继承的方式来办理过户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只需要将相关的材料准备齐全就可以了。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有关于房产继承遗嘱需不需要做公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起到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关注网。
房产继承遗嘱不是必须要公证,是否公证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法律上并不强制要求进行房产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采用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的形式。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有遗嘱的情况下办理房屋继承的流程:
1、拿着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2、拿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