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及格处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科目二考试已经预约好了,如果不去会判定为不合格。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扩展资料:科目二考试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考试合格:达到90分: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达到80分: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合格。
1、申请人预约科目二成功以后,因个人情况没有参加考试的,属于弃考本次考试不合格,需要间隔十日以后才可以重新预约补考。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格。取消了之后,重新找时间预约,就不算挂了也不用交补考费。以下是扩展资料:科目一:科目一,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100道题,90分及以上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