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除用于个别或部分困难职工的救济之外,公司从应付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福利,均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职工从公司获得的免费午餐,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2、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公司给员工交保险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等。保险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两家公司任职,需要对从两家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总额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之和—必要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