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是否可以用工资表做账分情况。
劳务公司中,工人如果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员工,公司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用工资表做账就可以了。
如果工人与公司是非雇佣关系,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取得的是劳务报酬,公司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那就不应该用工资表做账,应该取得劳务费发票。
劳务企业的员工工资表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计入会计凭证,劳务企业发生工资支出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应的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劳务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在建筑工人公司,建筑工人与公司有劳动合同,是公司的员工的,公司应当根据工资和工资收入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自有的项目部的工人发生人工费计提的时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自有工人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