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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方法(大病医疗扣除标准)

时间:2023-08-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红叶酱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积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其中(1)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是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2)为使家庭在实际扣除过程中享有更多的自主决定权,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3)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并需提供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方法

大病医疗扣除标准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积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并需提供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社保中个人承担的大病医疗保险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社保中个人承担的大病医疗保险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的。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目前只有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列举的基本保险类。由于目前未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因此不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大病医疗包括哪些病

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至关重要,它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让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阻挡治疗的障碍。大病医疗保险的包含的疾病有35种,但是,有些地方所谓的“大病”是按照个人医疗花费来界定的,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界定。但是无论是按费用,还是病种,都必须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包含的病种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三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终末期肺病、严重多发性硬化、严重冠心病、原发性心肌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性重症肌无力、严重克隆病、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