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所需的证明材料。
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7、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1、抵押登记申请:向登记机关提交资料。
2、审核: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
3、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4、收费发证: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5、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1、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内容要说明贷款的用途、金额及期限等。
2、递交贷款资料:如果是个人申请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提供借款人身份证、近半年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房屋产权证等。如果是企业申请贷款的话,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半年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等。
3、看房评估:以上材料全部交齐后,银行会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实地勘察、评估。
4、报批贷款: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全部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可以的,只要你舅舅同意你用他的房子作抵押,并且你们两个都符合银行贷款的条件,一般银行贷款基准利率:0-6月(含6月)贷款年利率是4.35%,6月-1年(含1年)是4.35%,1-3年(含3年)是4.75%,3-5年(含5年)是4.75%,5-30年(含30年)是4.90%。在此基础上会有适当的下浮或上浮。
可以,但需要满足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1、房产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2、房产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
3、房产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4、房产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5、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7、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