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每公里计算,载客和载货车是按座位、吨位计算。
2、计重收费标准:
3、基本费率0.090吨每公里。
4、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行驶高速公路时,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如下标准计算确定:
5、以收费站实地测量确定的车货总重为依据,小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0.09吨每公里计算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时,其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车货总重超过车辆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百分之三十以内的车辆,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车货总重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经审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运输特殊货物的除外。对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除按治超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征。
1、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0.45元/公里;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含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0.90元/公里;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客车1.462元/公里;特大型车20吨以上货车、集装箱车2.138元/公里。
2、我国高速公路大部分是称重收费.如果是小车在高速上行驶平均4到5毛一公里吧,过桥、隧道费等其他消耗费用等另计。这只是一个估算,具体费用因时因地而不同。
3、如果是货车,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不超载的情况下,正常装载部分≤10吨0.08元/吨·公里;10吨<正常装载部分≤40吨,从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元/吨·公里,如果正常装载部分>40吨0.04元/吨·公里。
2010年1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