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基础》规定,分为:
1、综合文件,包括开工、复工、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记录、强制性条文,验收表、设计变更通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等。
2、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复试报告等。
3、分部工程记录,包括技术交底、施工记录、验收记录、其下分项工程记录、其下检验批记录。
4、竣工图。
5、工程照片、音像文件。
实际工作中,一般分为:
1、质量计划资料,包括开工、复工、竣工报告、强制性条文,验收表、设计变更通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等。
2、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隐蔽、检查记录、技术交底。
3、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材料出厂证明文件及复试检测报告。
4、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要的资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建筑工程办理监督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
2、施工承包合同(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7、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等。
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意见,交纳安监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基本原则: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按单位工程立卷。施工文件资料应根据工程资料的分类和专业工程分类编码参考表进行立卷。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部分、备考表、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卷内资料若有多种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顺序排列,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按资料的编号顺序排列。具体要求:
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组卷。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进行组卷,每一专业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