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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开(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时间:2023-07-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静薇君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由企业负责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都有标准格式,载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内容,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制作,用人单位领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开

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可以造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劳动者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劳动者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不给开怎么办

按照规定,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求助。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

3、《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