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务关系需要赔偿员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劳务人员没有过错,需要赔偿。劳务关系解除后的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该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导致合同解除的,都是要强迫员工解除合同的行为,员工可以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主动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但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