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订立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以下这些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等。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包括以下这些主要的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等。
1、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2、【法律依据】
3、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确定房屋出卖人是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
2、付款后要要求对方出具收据。
3、交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
4、收房是要仔细查验,查看房屋是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