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岗,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律师解答提示:
2、l、严重失职,只有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2、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解除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4、3、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员工赔偿金。操作提示:
5、1)以员工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证明员工已严重失职,且已有“重大损害”。
6、2)通常,企业可以在规章中,将严重失职行为列为严重违规行为的一种。此时企业可以以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来解除合同,就不需要证明“重大损害”的发生及数额。但是,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需要证明员工属于故意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的情形是否严重,在审理过程中最终要由法官或仲裁员进行考量后予以决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解雇员工的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