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盈材料做分录:批准处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原材料,批准处理后,借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分录是指会计中的一项程序。它在工作程序里,为平时会计程序的第1个步骤。交易事项发生时,依据交易取得之原始凭证(指收据发票)编制记帐凭证(指传票),再依记帐凭证决定各个会计科目的使用以及其金额,按照交易发生之顺序逐笔填入日记簿,这个工作就称“分录”。
原材料盘盈时:
批准前: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原材料盘亏时: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收发计量、管理不善),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原因),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责任人、保险公司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与盘亏是通过账面余额与仓库实际盘点金额核对,仓库盘点金额大于账面记载的金额就属于盘盈,仓库盘点金额小于账面记载的金额就属于盘亏。需要根据盘盈或者盘亏情况做相应的盘点分录。
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实行新准则后,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发生了变化。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是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处收入”科目。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以前期间的会计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