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包括哪些内容?
变形观测是指对监视对象或物体(变形体)的变形进行测量,从中了解变形的大小、空间分布及随时间发展的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分析与预报,又称变形测量。
1.在施工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的有: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加层、扩建或处理地基上的建筑;
(4)受邻近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
(5)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
(6)大型城市基础设施;
(7)体型狭长且地基土变化明显的建筑。
2.建筑在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要求:
(1)对各类建筑应进行沉降观测,宜进行场地沉降观测、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和斜坡位移观测。
(2)对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及其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周边环境变形观测;对一级基坑应进行基坑回弹观测。
(3)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应进行倾斜观测。
(4)当建筑出现裂缝时,应进行裂缝观测。
(5)施工需要时,进行其他类型的变形观测。
3.建筑变形测量可采用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及高程基准。
4.建筑变形测量精度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共五级。
5.变形监测点的布设应根据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等确定,点位应便于观察、易于保护,标志应稳固。
6.变形测量的基准点分为沉降基准点和位移基准点,需要时可设置工作基点。设置要求有:
(1)沉降观测基准点,在特等、一等沉降观测时,不应少于 4 个;其他等级沉降观测时不应少于 3 个;基准之间应形成闭合环。(如下图所示)
(2)位移观测基准点,对水平位移观测、基坑监测和边坡监测,在特等、一等观测时,不应少于 4 个;其他等级观测时不应少于 3 个。
7.基坑变形观测分为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基坑回弹观测。监测点布置要求有:
(1)基坑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变形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受力变形较大处设点;观测点间距不应大于20m,且每侧边不易少于3 个;水平和垂直观测点宜共用同一点。
(2)基坑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围护墙的中间部位、阳角处,点间距20~50m,每侧边不应少于1 个。
8.民用建筑基础及上部结构沉降观测点布设位置有:
(1)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 10~20m 处或每隔 2~3 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和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对于宽度大于或等于 15m 的建筑,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4)框架结构及钢结构建筑的每个和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
(5)筏形基础、箱式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6)超高层建筑和大型网架结构的每个大型结构柱监测点不宜少于 2 个,且对称布置。
9.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要求有:在基础完工后和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民用高层建筑宜以每加高 2~3 层观测 1 次;竣工后运营阶段的观测次数:在第一年观测 3~4 次。第二年观测 2~3 次。第三年开始每年 1 次,到沉降达到稳定状态和满足观测要求为止。
下面我们以一级建造师考试真题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对施工控制网为方格形式的建筑场地,最方便的平面点位放线测量方法是( )。
A.直角坐标法
B.极坐标法
C.角度前方交会法
D.距离交会法
【答案】A
建筑施工测量包括: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建筑物的放样、竣工测量和施工期间的变形观测等。
施工测量指的是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的测量工作,是工程测量的重要内容。
施工测量的目的是将图纸上设计的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形状和高程标定在施工现场的地面上,并在施工过程中指导施工,使工程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建设。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公司融资的方式有:
1、银行借款。信贷融资是间接融资,是市场信用经济的融资方式,它以银行为经营主体,按信贷规则运作,要求资产安全和资金回流,风险取决于资产质量。
2、P2P融资。P2P,是指个人对个人的贷款模式。借钱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自己的信息以及借款的多少,而放贷人则利用互联网搜寻可靠的借款对象,借贷双方经过互相匹配认证,便可完成借贷过程。
3、证券融资。证券融资是市场经济融资方式的直接形态,公众直接广泛参与,市场监督最严,要求最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4、股权融资。发行股票是一种资本金融资,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但是所投资金不能收回,投资者所冒风险较大,
5、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也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途径,民间借贷主要有:民营银行、小额贷款、第三方理财、民间借贷连锁、担保、私募基金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