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份前债务的承担约定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只要股份转让人,受让人以及公司当中过一半的股东同意这次股份的转让,那么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6、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7、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1、能约定债权不得转让。
2、【法律依据】
3、《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4、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5、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6、(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7、(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8、(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