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如下: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
(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详见《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鲁教人字〔2001〕22号印发)等有关要求和体检标准)、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五)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六)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山东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学校所在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
8、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山东教师资格证一般两年拿证。
山东教师资格证考试目标及内容:
一、考试目标: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下列知识、能力和素养: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4、具有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职业理念:
1、教育观。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2、儿童观。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理解“育人为本”的涵义。
3、教师观。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
1、书法教师资格证考取步骤,报名条件:凡有意从事书法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培训机构书法教师、取得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等级八级以上证书及社会各界书法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2、任课教师:培训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考级中心委派知名书法家进行教学。
3、培训内容:理论部分:以中国书协编写的书法教材为主线,包括中国书法史、书论史以及教学教法等相关知识;实践部分:主要是提高学员的临摹能力和创作能力。
4、资质认证:考试合格由中国书协颁发书法注册教师资格认证,获得书法注册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