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不需要每年都参加,只需要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即可,二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应不少于120学时,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方式为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法。
二建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1.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没一注册有效期的内用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且取得相应的证明的,可抵充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冲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①参加全国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时,
②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③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注教材的,第一、第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法,采取网络教专业的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二级建造师在规定时间内初始注册不需要继续教育,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1、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情况初步统计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分~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科目不同而不同。
2、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
1、中专毕业可以考二级建造师的,只要符合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即可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第一种,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是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毕业两年,并从事建筑施工相关工作2年即符合报名条件。第二种,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是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就需要毕业5年,并从事相关工作5年才能报考。
2、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
一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