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法律依据】
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1、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六大专项附加个税抵扣,其中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住在首套住房,并有贷款。同时另一方,在另一个城市为了工作租房居住。
1、一手住房贷款指的是兴业银行向贷款人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一手住房的贷款。
2、一手住房贷款放宽了贷款人的还款期限,贷款人只需在每月固定还款日到当月月末期间还款,均属于正常还款,无须支付逾期罚息,也不会影响到个人征信记录。
3、想要办理一手住房贷款,贷款人需年满十八周岁,且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贷款人年轻和贷款期限相加,需低于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