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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公证提供什么材料(质押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时间:2024-05-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觅雁子

质押合同办理公证需要提供质押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主债权合同等材料。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质押合同公证提供什么材料

质押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1、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2、(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4、(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5、(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依据】

7、《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质押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权利凭证还没有交给质权人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明晰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

反担保质押合同怎么写

反担保质押合同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被质押担保的主债权、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期间、质押权的效力;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