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出借资金的借款利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取得的出借资金的借款利息收入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企业提供贷款服务需缴纳增值税,并按缴纳增值税金额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收入方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由收取利息的一方开具发票给支付利息的一方,附加税则按实际情况确认,一般城建税7%或者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之间,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1、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36%(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2、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36%,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