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补办需要准备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1、补办驾驶证要事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的免冠照片等证件和材料。
2、准备好材料之后向当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驾驶证,并按要求仔细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不懂的要及时询问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不要填错填漏。
3、情况核实后,民警就可以马上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到交费窗交纳办证费用,之后,办证窗的民警会开出一张有效期为一个月的代理证给当事人。
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注意: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遇到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不用挂失,直接到车管所补办即可。但要填写1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证明你的驾驶证确实是已经丢了的,并确保以后由丢失的驾驶证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与你无关。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应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这段“空档期”不能驾车,否则将被视为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