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其他收益,如果没有执行新准则没有其他收益,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企业收到的稳岗补贴计入到递延收益科目,其具体分录为,
收到补贴时相关支出没有发生,
1、收到补贴款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生培训支出和社保支出等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
1、稳岗补贴是当地政府补助给企业的,不是补贴给员工个人的,所以这个补贴无须分发给职工。
2、为保障社会大局面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鼓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出台了实施的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1.稳岗补贴可以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也可以计入递延收益,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社保局划拨的稳岗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发生社保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缴纳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