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并可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单(pdf格式)。在一次考试中没有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而只有单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下发笔试或口试单科成绩合格证。
因合格证书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在考试结束之日起5个月内,以地市为单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书遗失、破损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并缴纳相关费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不接受个人电话或现场申请。补办的《合格证明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具有同等效力。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作为中、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它得到了英国专家的技术支持。 级别划分为PETS-1至5级。
2、2016年12月15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通知,明确2017年安徽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停止考试。这一通知的依据在于:国务院2014年颁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外语考试改革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多元的现代化外语测评体系。
截止2018年3月21日,全国英语二级考试,处于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个级别中的中下级,其标准相当于我国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的英语水平,其考察范围通常包含如下内容:
1、英语口语考试:考生应可以在熟悉的情景中,进行简单的英语对话交流,例如使用英语进行简单的询问、回答以及传递基本的事实性信息等;
2、英语笔试考试:主要包括英语听力、英语语言知识运用、英语文章阅读解题以及英文写作等内容。
一般在考后30个工作日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成绩处理结果下发给各省级承办机构。考后45个工作日教育部考试中心将证书发给各省级承办机构,然后由各省级承办机构逐级转发给考生。考后5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进行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