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的计算问题,《劳动合同法》作了明确的规立,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圳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起过服务期尚末履行部分所应分担的培训费用。一殿来说,常见的用人单位计算违约金的方式是违约金=未服务期(月)/总服务期(月)X培训总费用。最终的违约金不应超过培训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返还培训费并支付违约金的条款,用人单位除了可以向劳动者追讨培训费用外,亦可以主张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并无明确规定违约金的计算。不过,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原公司的损失、公平原则来确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是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