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
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
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满五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1.36元/平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若满五年可减免。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应当申请登记并过户。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父母房产子女分配方法: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公民可以按照《继承法》规定里医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人或多人集成,也可以捐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遗书可以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如果子女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中父母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
2、父母去世后,子女有自己子女的,可以代位继承应当由子女继承的遗产。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