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应该按政府补助准则,计入其他收益,或按净额法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可参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第五项关于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规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失业保险返还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政府补助,政府补助通过其他收益科目核算。其他收益是损益类科目,增加计入贷方,同时会导致货币资金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失业保险返还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失业保险返还。
第一种退的是企业缴纳社保金,当年度,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上年度,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再结转至“利润分配”科目。
第二种退的是个人缴纳社保金,则贷记“其他应付款--个人缴纳社保金”,
社保钱退在社保账户里的会计分录:
交纳时:
借:管理费用-失业保险,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
贷:银行存款,
退回多交时,做红字分录就可以:
借:管理费用-失业保险 借方红字,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 借方红字,
借:银行存款 借方蓝字,
退给个人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
贷:库存现金。
1、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2、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