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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标后卖标怎么处理(建设工程缓建怎么处理)

时间:2024-02-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卑恋

处理方法为让评标委员会复议重新出具评标报告,取消设计单位的中标资格,推荐第二名为中标单位。原因如下: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第三五条明确规定,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

建设工程中标后卖标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缓建怎么处理

停缓建工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在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处置方案,办理补充报建手续;签订停缓建工程处理合同,约定开工和竣工期限及违约责任。

停缓建工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处置方案、办理补克报建手续、签订停缓建工程处置合同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的,其停缓建工程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代为处置。处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参照本规定第四条的处置相和第五条的规定另行制定。

建设工程需要签哪些合同

工程需要签的合同有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又称为工程量清单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包合同等。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1]章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德国、日本、法国及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均将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纳入承揽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