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设置五个级别和一个附属级,五个级别是:一级[含一级(B),即附属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第三级是中间级,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专院校又学了两年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通过全国英语三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已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或符合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要求,基本符合企事业单位行政秘书、经理助理、初级科技人员、外企职员的工作,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说明:该级考生应能适当运用有关的语法知识,掌握4000个左右的词汇以及相关词组。
该级考生在大多数日常的工作和社会生活情景中,可以用英语与外国人交谈,不仅交流具体信息,也可以交流思想和观点。
能够听懂一般性谈话或讨论。
读懂公共通知、招贴、公务信函以及普通性的报刊文章和书籍。
能够写便条、信函、工作备忘录、通知、申请、声明和概要,以及一般描述性、叙述性和说明性文章。
能够依据简单的图表或图片,写出相关的短文。
1、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含3分)以上为合格。
2、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
3、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
4、口试采用5级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
5、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125号文件精神,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
1、公共英语报名时间上半年为12月,下半年为7月28日至7月30日。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EnglishTest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作为中、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它得到了英国专家的技术支持。级别划分为PETS-1至5级。
参考人员不同:
1、公共英语,接受社会成员和在校大学生;
2、专业英语,只接受英语专业学生或重点外语类院校中,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中当年参加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在60分以上, 方可参加当年专业英语考试。
相关考试目的不同: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作为中、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它得到了英国专家的技术支持;
2、英语专业考试,全称为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自1991年起由中国大陆教育部实行,考察全国综合性大学英语专业学生,考试内容涵盖英语听、说、读、写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