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工资纠纷诉讼时效为1年。
拖欠工资到劳动局投诉,一般要求五个工作日内处理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一般劳动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处理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4、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5、第(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6、第(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工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
劳动工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