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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款能代偿对方债务吗(离婚怎么处理对方突然出现的债务)

时间:2024-02-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荼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离婚分割的个人财产是不需要清偿对方债务的。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离婚分割款能代偿对方债务吗?

离婚怎么处理对方突然出现的债务

离婚对方突然出现的债务,先调查债务的真实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连带责任,双方可以约定债务的承担比例,但不影响债权人对任一方主张共同债务。有证据证明为个人债务的,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对方要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房产分割款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款的分配是: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且能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并予以出资,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3、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