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的身份证;
2、结婚证;
3、子女出生证(有则提供,没有则不用);
4、离婚起诉状(建议请律师代写,需要向法院提交一式两份);
5、其他证据材料(如:房产证、债权债务证明、家暴证明、出轨证明、分居证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如下:
(一)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二)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三)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四)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1、已知积和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情况下用除法求。除法是四则运算之一,是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非零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
2、两个数相除又叫做两个数的比。若ab=c(b≠0),用积数c和因数b来求另一个因数a的运算就是除法,写作c÷b,读作c除以b(或b除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