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就有效。夫妻婚内财产赠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属于婚内的夫妻个人财产的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4、(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5、(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v夫妻共同财产。
7、《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婚内财产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