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立知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

时间:2024-01-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丹青君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学历教育的时间,具体到年、月。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否则请勿填写。从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您不能再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子女教育终止的情形一般包括:毕业参加工作、辍学等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学历教育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3岁之前属于家庭养护阶段,没有纳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畴。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起始时间如下: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3、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4、法律依据:

5、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6、学历教育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7、3岁之前属于家庭养护阶段,没有纳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畴。

子女教育向谁扣除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法律依据: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什么意思

子女教育扣除是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一种扣除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