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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减轻行政处罚的申请有哪些依据)

时间:2024-01-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梦安氏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减轻行政处罚的申请有哪些依据

申请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1)根据《行政处罚法》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后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行政处罚后不可以申请再审。行政处罚不属于诉讼程序,不能申请再审。对生效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时,才能申请再审。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回避的时间

行政处罚法第42条,未对听证回避及回避申请的时间,做出具体规定。但各部委发布的听证程序规章,都做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三十四条卫生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二日内确定举行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听证通知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行政处罚法第42条,未对听证回避及回避申请的时间,做出具体规定。但各部位在制定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