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殊业务一般包括:企业债务重组,股权收购,企业合并等。其具体规定为:企业债务重组:可在今后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所得额。企业股权收购:不计算利得部分,不用缴税。企业合并:合并企业接受的资产和负债可以不变,按被合并企业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和入账处理;被合并企业在合并前所有的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继承;允许合并企业弥补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该文件未对兑奖联次做强制要求,仅“兑奖联已刮开、或者兑奖联未留存”不构成问题发票,只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可以作为合法凭证税前扣除。
同时,参照《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有奖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奖者为个人的,在兑付奖金时须按规定扣缴个税;中奖者为单位的,领奖时需出具中奖单位证明,不扣缴个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应全额征收个税。
根据上述规定,兑付的奖金为应税收入。中奖者为单位的,领奖时不需扣缴企业所得税,由企业自行并入收入总额申报缴税。
长期未付款计算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补救,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一、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即票据因丢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二、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
三、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