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如无法协议离婚应当进行起诉离婚,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进行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双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夫妻进行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3、(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4、(二)本人的结婚证;
5、(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携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个人大一寸照片、三份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其中离婚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1、协议离婚不会查夫妻财产。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