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无形资产是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的,所以不会导致企业收入增加的。
出售无形资产不一定属于收入。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出售无形资产属于非日常经营活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所以不属于收入的。
出售无形资产不可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出租无形资产才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