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行政诉讼法》只是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败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二审败诉则为终审,当事人仍然可申诉,法律规定申诉必须有新证据才可开庭再审。
普通的行政诉讼一般需要六个月才可以出结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的行政诉讼案件一般需要四十五日才可以出结果。
行政诉讼到开庭日期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