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原告撤诉的话费用由原告承担。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后原告或者上诉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准许撤诉后,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34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诉讼离婚撤诉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原告自动撤诉算一审,对于原告的撤诉请求,如果经法院裁定之后准许原告的撤诉,等同于一审终结,原告在撤诉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仍然是一审。在离婚案件当中原告撤诉的,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