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
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处置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或借记“资产处置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填报说明:
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资产处置收益中核算的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的数额。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填报数据来源:
来源于纳税人“资产处置收益”会计核算科目中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数额。
出售无形资产不一定属于收入。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出售无形资产就是把自有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其他单位以收取一定的款项,就是把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给对方的意思。
固定资产出售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可能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