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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多少残疾人不用交残保金(安置房营业税什么条件下不用交)

时间:2024-01-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爱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费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这个计算公式可知,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总人数比例的1.5%,就可以不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

安置多少残疾人不用交残保金

安置房营业税什么条件下不用交

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安置房,免征营业税。买卖不满5年的拆迁安置房需要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安置房,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安置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但是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安置房,免征营业税。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如何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安置残疾人员的企业享受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政策,未限定必须是福利企业。所以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安置房交营业税吗

买卖不满五年的安置房是需要交营业税的,营业税法定税率为5%。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