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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验有哪些类别(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有哪几个层次)

时间:2024-01-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韶阳

工程质量检验分类包括:

1、免检: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

2、抽检:抽样检验又称抽样检查,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

3、全检:全检是指根据某种标准对被检查产品进行全部检查。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质量检验有哪些类别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有哪几个层次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四个层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 专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又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工程质量事故类别有哪几种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公路工程施工专项检查及考核办法,公路工程质量质量检验标准

1、质量通病治理: ①未制定预防或整改、落实措施。(扣3分)②发生工程实体通病,包括沥青路面早期破损、车辙;水泥路面早期断板、开裂;半刚性基层过度开裂;构造物端部路基沉陷;隧道衬砌不实、渗水;桥面铺装早期破损;桥梁支座安装质量缺陷;小型预制构件粗糙;埋置部位混凝土防水不到位;预应力结构张拉、锚固、压浆控制不严;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合格;桥涵隧道结构外观质量差等(扣1分/次,3分)③发生施工工艺通病,包括混合料计量不准确、级配不严格、拌和不均匀;路面层间控制不严格,粘层油、透层油施工方法不当;各类外掺剂品种选用、计量、掺配方法掌握不准确;体积法、流量法计量误差;预留构件、预埋钢筋变位;各类结构养生方法不当,养护时间不足;圬工砌筑方法、人工砂浆、勾缝方式不妥;路基碾压设备不足,填前处理、分层压实不够;路面碾压设备不配套,沥青路面碾压密实度不足;合同段、工作面、工序间衔接不当。

2、工程实体质量:①路基不稳定有超限沉降、边线不平顺,存在桥头(台背)跳车现象(扣1分/次,3分)③排水构造物设置欠完善合理、表面不平整光洁(1分)④防护工程欠坚实牢固,勾缝不平顺(1分)路面工程(6分)①路面不平整密实(2分)②排水不顺畅(1分)③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衔接不平顺(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