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的流程是:
1、确认查封是否解除。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屋申请人需持法院单方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才能再次上市出售。所以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好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地税完税证明和契税证明,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也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院拍卖房屋,也简称法拍屋,香港地区称银主盘,指的是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一般是30天以内。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1、拍卖房产税费为拍卖成交价的10%(卖方:个人所得税3%(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以上只为过户税费,未含拍卖佣金及房产的管理费、水、电、气等的欠费在内。
2、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
1、开发商破产房子法院拍卖能过户。经公开拍卖并且权属明晰,无产权证的房子是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2、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14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3、(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4、(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5、(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6、(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登记程序;
7、(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8、(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9、(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