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立知

行政诉讼行政行为终止吗(行政行为作出后可以在多长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时间:2024-01-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翠冬君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行政诉讼行政行为终止吗?

行政行为作出后可以在多长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如何起诉

行政诉讼首先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是否开庭

1、行政诉讼开庭,并且一般都是公开开庭审理。

2、《行政诉讼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3、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